近日,婺城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处理了一起损坏公路护栏网的案件,对擅拆公路护栏网的李某作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并赔偿损失2000元的处理决定。
2月底,该大队路政人员在巡查至乡道Y092线路段时,发现公路护栏网被人为拆除30余米,护栏板被丢弃在公路边。经调查,系店边村村民李某所为。据李某所述,从2012年10月下旬开始,他为在公路边填基建房,方便运输建房材料的车辆进出,遂自行拆除公路护栏网10块,将其丢弃在公路边。
李某在拆除公路护栏网前未经相关管理机构审批,直至今年2月底被路政人员查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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